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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【发稿时间 :2009-10-22 阅读次数: 】

 

一、办公室

1、负责对内对外协调,政务服务和有关事务管理工作;

2、协助主席室研制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督查实施;

3、承办会务、机要、保密、档案、财务、巾帼服务中心等管理工作;

4、负责调查研究,信息采集和处理,网络信息的维护和管理;

5、负责妇联系统的组织建设工作;

6、负责代表联系制、执委工作制和常委会议制的实施;

7、制定区妇联系统妇女干部的学习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;

8、负责机关干部人事、工资福利、干部考察、出国政审等工作。

二、基层工作部

1负责基层妇女干部、妇女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;

2、以家庭建设为重点,开展“五好文明家庭”创评活动,加强家庭志愿者队伍建设,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,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。

三、发展联络部

1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“巾帼建功”活动,负责“三八”红旗手(集体)、“巾帼文明岗”争创的评选与管理工作;

2、开展妇女统战工作,加强与各界妇女的交流联络,按照妇女工作议事会简章和“两新”妇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规定开展工作;

3、积极做好促进妇女就业工作。

四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     

1、负责协调、督促实施静安区妇女、儿童发展规划,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;

2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,完善妇女儿童维权网络,宣传、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 知识,做好信访接待和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;

3、整合社会资源为妇女儿童办实事,完善“结对帮困”的长效机制。

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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