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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安区“两新”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

【发稿时间 :2009-11-18 阅读次数: 】

为更好地服务于国际静安经济发展的需要,推进“凝聚力工程”,维护两新组织女性的发展权,努力把工作做到有代表性、有影响力的两新组织女性群体中去,进一步扩大妇女工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,根据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》要求和静安妇女工作的实际情况,静安区“两新”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制定工作规定如下:

妇工委根据工作需要,经过组织协商、推荐产生委员会。委员会由9人组成,设主任1名,委员8名。

一、   工作宗旨:

静安区“两新”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在静安区“两新”组织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小组以及静安区社会工作党工委的领导下,在静安区妇女联合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妇工委通过聚焦高层女性人才,锁定女领军人物,凝聚广大两新组织女性,按照“党建带妇建,妇建促党建”的工作思路,采用“联手、借力、渗透、纳入”的工作方式,用活动来吸引,用服务来凝聚,用真情来维系,从而延伸妇女工作新领域,拓展工作新对象,丰富工作新内容,创新工作新载体。

二、工作任务:

1、宣传、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团结、引导“两新”组织全体女性提高自身素质,树立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的精神,成为学习新知识、创造新业绩、建设新生活的时代新女性。

2、贯彻、执行全国、市、区妇女代表大会和区妇联执委会有关会议精神,围绕市委、区委工作大局,结合“两新”组织实际,开展工作。

3、开展“巾帼建功”活动,为“两新”组织女性成才搭建舞台,为她们更好地实现和提升自身价值创造良好的环境。

4、反映“两新”组织女性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关注她们的生理、心理健康,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。

5、加强“两新”组织女性与企业、社会、政府之间的信息、工作交流,增进妇工委与其他妇女组织、团体的联谊、沟通和合作,引导两新组织女性为国际静安建设献计献策,实现更高层面、更广领域的参与和管理。

6、不断加强“两新”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的自身建设,积极拓展工作领域,增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,推动两新组织妇女工作的全面发展。

三、委员职责:

1、了解全国、市、区妇女联合会的各项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;

2、参加静安区“两新”组织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小组、区社会工作党工委和静安区妇女联合会召开的相关会议,参与讨论决定静安区两新组织妇女工作的重大问题及相关事宜;

3、广泛联系“两新”组织女性,及时向静安区“两新”组织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小组、区社会工作党工委和静安区妇女联合会反映有关妇女的情况、问题,提出意见和建议;

4、指导静安区两新组织女性领军人物联谊会(“Lily”俱乐部)、菁菁白领女性俱乐部等两新妇女工作载体开展活动,不断创新、团结、凝聚“两新”组织女性的工作形式和项目。

四、工作制度:

1、会议制度。静安区“两新”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1_2次会议,制定、商讨、决策两新组织女性工作。会议形式灵活多样,可采用网络会议或电话会议等。

2、活动制度。活动内容围绕静安区“两新”组织妇女发展的热点、难点问题开展,有利于团结、凝聚“两新”组织女性。活动形式要符合时代和静安特点,针对“两新”组织女性的实际需求,力求温馨、优雅、时尚、快乐。

3、委员联系制度。委员应分工联系相对应的两新组织女性代表,可采取建立分片包块联系、电话走访联系等多种联系方式开展活动。加强委员单位之间的活动与联络,通过“滚雪球”的方式逐步扩大联系面,并充分利用现代通讯、网络手段,加强联系,了解、收集两新组织不同层面女性的意见、建议与要求,积极谏言献策。

静安区“两新”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

20091029修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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